廷續上一篇不負責任的房東 (1) – 房東失蹤數月 怨氣開始慢慢滲出…慎入喔。
然後到乾衣機壞了。 我很不巧就是最後一個用乾衣機的人。 我正好在乾床單,等時間差不多時去看,床單還未乾。 我想再次發動,卻已經發動不了。
就在乾衣機壞了的第2日,房東終於在消失了快3個月後出現了。 他收了過去幾個月的房租,換了燈泡,答應會盡快把乾衣機修好。 有次他把大家都叫來一起清理積雪,後來還請我們喝咖啡。 這時我們的關係還算友好。
到我朋友打算搬走,打算跟他要回租約副本和房租收據… 我們便開始出現一大堆的磨擦和爭吵。 中途有一大堆的誤會,當時我的工時很少,不夠過活。 房東以為我想賴著住她的房,不交或要求減租… 又怕我們要合約來不知有甚麼詭計。 其實是因為他說我們有2個人住,該交2倍房租。 我要求確認他是不是要求過往數月的房租時,他卻推說要和姐姐商量。 因此我們想看看合約到底是怎樣寫的。 房東堅持每個租客人都有一份租約副本。 每人除了房租,條款都是一樣的,跟其他人要就可以了。 但除了朋友,還有其他人也從來沒有收過租約副本。 我們沒租約在手,也怕房東會亂改條款啊!
過程很不愉快的有一堆電郵往來和會面往來… 惡劣到我們做了最壞的準備,數日內把東西全部打包好,隨時搬走。 貴重東西隨身,把部分東西寄放到房友那裡。 行動迅速又有效率地找到新房客。 有多迅速又有效率呢? 星期六晚刊登廣告,星期日中午已連絡確定好。 星期日下午把我的東西搬到隔壁房去,朋友把她的東西全部搬走。 星期一下午,新房客就搬進來了。
現在我暫時住在之前和我一起弄紙玫瑰的那位室友房。 其實我只是在同一間屋子裡搬房。 她之前就邀過我過去一起住,大家分擔房租。 但還是怕房東不滿意,不知以後會不會想加租之類的…
5-8月是找房子的好時機,因為很多學生都放假回鄉去。 有可能找到比這裡分租房更便宜,但能一個人佔用整間房。 但我還是很猶疑要不要搬,因為這樣分租房間不會被房租綁著。 而同時我也在考慮該不該趁這時機去別的城市去呢?
不管怎麼,住宿的問題暫時算告一段落。
不負責任的房東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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