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有不少的吐槽,但為保持大家表面上的友好, 我還是努力的克制了自己,沒讓這些話溜出口裡。
在我搬房一星期後,我們又接到電費單的最後通知。 同樣是一個星期內不交電費,就會斷電。 有房客受不了,大概是表達了太多不滿,房東終於召開了個租客會議。
在會議前,他終於把壞了2個多月的乾衣機,換了一台。 他之前堅持有人不會用乾衣機,硬是把它搞壞了,說大家都要分擔這一台的費用。 明明我就跟他說過我就是最後一個使用的人。 我也搞不清他到底是想說是我弄壞的還是失憶了呢? 後來看了租約條款,我總算懂了。 條款上說,如果電器在非自然耗損下壞掉,房東無需負責重置費用。 房東只是不想自己出這筆費用,因此硬是就有人弄壞了。
房東說買新的會很貴,維修大概也要$150。 本來我還到Kijiji找了一堆$100以下的乾衣機。 到我聽到前房客的遭遇後,我便決定我不會再管了! 曾有房客受不了冰箱壞了,買了一個新的來,把壞的丟在後院。 房東回來說為甚麼隨便亂丟他的東西,不把按金退回,還把冰箱留了下來…
喔,離題了… 至於會議內容竟然是…到底該由誰該去交費用呢?
租房子,水電網費不包很正常。 但我沒想過8人分租的房子,房客要負責交水電網費繳費這個過程。
房東說這裡住的人都是大學生以上了,有能力自行組織大家準時交費。 但你們也會笨到把我乾衣機弄壞。 (You guys are mature enough to organize and pay the bill yourself. But people are stupid enough to break my dryer.)
首先我不認同房客有負責這樣做。 最大的問題是,帳單都是他的名字,我們沒事哪會拆他的信來看啊! 他還是用跟租約同樣的藉口:我給每個人都發了一封信,說大家都可以拆他的帳單和繳費。 這次倒是沒有一個人收到過。
房東還說,如果我住在這裡,你們可以來跟我要我那份錢,因為我跟大家一樣都是佔了一間房。但我其實不應該出現在這裡的,我大部分時間都不在,你們該自行處理,我沒時間來替你們管理。你們不需要到門市交的,可以在網上轉帳,只要幾塊錢。學生帳戶一般都免費的。
我實在無語。 因為之前曾經反映過這個問題,當時這個說法早已聽過。 我也放棄當面爭論了,只能在心裡一直吐槽。
後來房東說我們可以自行打開所有帳單。 有房友要求授權書,怕他將來反咬我們侵犯他私隱。 但房東對寫文件書信十分敏感,怎麼也不願答應。 還反問到底是誰跟我們這樣說的,是不是某某人(我未聽過的前租客)。 拜托!授權書是國際常識了吧… 我們也不是要求有多正式,寫幾句加簽名也不成嗎? 不然我幹嘛在離家前簽了一堆授權書,讓家人領取我的文件、畢業証書、維修電腦之類的… 要不是你老是反口,跟大家的說法都不一樣。 還試過收了房租不記得,說人家沒交,大家也不會一直要求你立刻寫收據啊。
後來房東答應繳交已過期的電費帳單(需到門市),以及水費單。 因為水費單就算他不交,還是會直接在他的所得稅裡扣掉,因此歸他管。 網費是由一位前房友申請的,他離開時請了另一個房友負責,做法依舊。 另外有房友答應負責電費。 至於Gas則是用他姐的名字,因此得容後再說。
會議過程還算順利…直到一位房友說,他不想負擔遲交的費用。 其實遲交費用是$15,分攤後每人只需交約$2。 明顯不是錢而是「原則」或是「氣」的問題。 爭執又再開始!房東說要是他這次交了,那以後我們會要求他交更多的錢。 我不想加入罵戰,只能在心裡想:你要是準交錢又哪來的遲交罰款? 這次帳單來的時間,他人一直都住在這裡。
他還說要不就把全部房客的名字也寫到帳單上去… 還有他要親自去交電費除了要一個小時,還要十多塊計程車錢呢! 我心想:那你外面那台車是廢的嗎? 喔,是有1台廢的,但不是還有1台跟朋友借的小貨車嘛。 結果我們都放棄了,大家各自交了自己那份的錢就散會去。
至於乾衣機的費用,大家的決定是房東不提我們就不提了。
希望這《不負責任的房東》系列能就此終結吧。
不負責任的房東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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