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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移民L1轉EB-1C與EB-5優劣勢相比較

作家相片: 戴维 李戴维 李

【提出請求人丈夫或妻子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同時取得藍卡】

【無須英語及教育水准限止】

【享用優質福利及市場資源】

【子女直接就讀美國名校】

【出入自由無移民監】

【無須經濟活動環境】

移民美國優勢:

2. 提出請求人年滿18周歲

移民美國提出請求條件: 1. 投資50萬美圓

仍然那句老話,移民形式只有適不舒服合,沒有哪一個更好。國外資深專家提議,假如您就想在美國拓寬市場,做大做強,而後瓜熟蒂落轉成藍卡,可以思索問題L1轉EB-1C的形式,假如只想要藍卡,滿意孩子美國上學,家人舒服安逸的生存,最好挑選EB-5這個公開的電碼標價的移民形式。移民形式要選對,不要耽誤了時間又回返來做另一個,因小失大!

從這個表格可以明白看出EB-5和L1轉EB-1C的各自好處害處何在,L1轉EB-1C沒有在法律上明確指標規定,所以給提出請求材料的准備和最終的經過帶來非常大圍困並攪擾,而優勢是在提出請求時期先提出請求L1A出國證件,即可登錄美國,況且在美國合法居住、辦公、子女視同本土居民就讀學院,省去等待的時間。而EB-5政策的優勢則是移規定公民和法人財產關系的法律案明白寫明有關條款,提出請求人只要滿意即可取得藍卡,欠缺是因為提出請求人次爆滿,需有待排期,在排期時期,提出請求人及家屬只能拿非移民出國證件短期稽留(B1\B2)。官方數值顯露,EB-5的經過率遠高於EB-1C。

我們做了一個L1轉EB-1C與EB-5相比較表:

而EB-1C並沒有明確規定,審查核定寬泛,移民官的偏好,都會影響最終准許。以美國資深移民律師的話講,其水深程度比EB-5多10倍!一個投身L1轉EB-1C 15年經歷的移民律師,近來3年景功了50個案件的例子,已經十分之高,卻對我們說,總體經過率只有10百分之百,況且困難程度長遠於EB-5。由於每個可轉EB-1C的企業,最多可供給1-2私人員數額,50私人員數額需求至少30家企業,而一個小規模EB-5項目標投資人一般都有幾十個。

對於到現在為止最火的EB-5投資移民,只要滿意:1、投資50萬美圓到美國項目中,有合理的投資款出處,2、萌生10個參加工作人員數額,即可取得藍卡。這是移規定公民和法人財產關系的法律案明白寫明的,提出請求人只要滿意沒有不論什麼理由被不接受。

市場上對美國移人民大眾說多而雜亂,有的人感到很容易,有的人說就是騙錢,對於這一點兒,可以肯定的是既是美國頒布合法移國內行政事務的一部分策,肯定是靠譜的,只是有人理解不足,認識不清挑選了不舒服合自個兒的移民形式而沒有結果功,纔感到不靠譜。國外資深專家提示您:美國移國內行政事務的一部分策的EB1到EB5總有一款適應您,否則就沒有人能成功移民美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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