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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戴维 李

美國EB-5最新出國證件公告牌,靜待延期表B突進

如今NVC(出國證件核心)發放繳費通告是基於表B的,也就是說,假如你的優先日早於表B,

表B是預計本財年出國證件還能接著available的最終一天,換言之,就是預計本財歲暮的出國證件截至日,再換言之,優先日早於表B日子的中國EB-5提出請求人,應當希望能夠在本財年內取得出國證件。

然而,表B在現時有兩個十分關緊的效用:

依照表B,如今我們還不曉得USCIS的舉止神情,但基本能料想不會再次重啟表B。

依照表A,假如你做的是EB-5地區范圍核心項目,假如你的優先日在2014年六月一號之前,況且I-526已經獲批,你有可能在五月份兒纔會收到廣領館的面試通告,或在美國當面送交I-485提出請求。

公告對於EB-5提出請求人的影響

依照表A,假如你做的是EB-5直投項目,假如你的優先日在2014年六月一號之前,況且I-526已經獲批,你就可以到廣領館面試還是在美國當面送交I-485提出請求,隨後就可以獲批出國證件或藍卡。

4. 因為四月二十八號,EB-5地區范圍核心規劃將到期。議會曲直接著延期EB-5地區范圍核心規劃,尚未有確定的評論,故地區范圍核心規劃下的出國證件短時間之內為U(unauthorized - 尚未權力委托)。

3. 表B,DFA截至日,從六月十五號推進到九月一號,雞肋表B,這個月一無晴雨表地忽然向前邁進了,令人遐想。

2. 表A,最後裁定日(FAD)的截至日,表A一個月向前邁進十天。

簡單詮釋:2017年五月份兒的出國證件公告牌,以及表A和表B

1. 兩張排期表,兩個截至日。表A是最後裁定日(FAD),表B是當面送交提出請求日(DFA)。


表B – 當面送交提出請求日(DFA):


表A – 最後裁定日(FAD):

下邊來看下具體的出國證件排表。

美國政務院出國證件工作室,剛纔揭曉了2017年五月的出國證件公告牌,EB-5出國證件排期截至日,向前邁進十天,到達六月一號。但EB-5地區范圍核心規劃是否能沒有遇到困難延期,尚未有確定的評論,該項目前的出國證件短時間之內為U(unauthorized - 尚未權力委托)。然而,表B忽然向前邁進二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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